誤認.明白
誤認﹕錯認、誤以為。戀愛只能透過誤認開始,且透過誤認來結束。當一面合適的鏡子出現,讓你將心裏對美好生活的想像投射到她或他身上時,傾慕的感覺便隨之而生。你欲抓住的並不是完整的人,而是你腦裏的幻象。結束,是幻象的破滅,但並沒所謂認清一個人,你只是把焦點轉移到另一種偏見,構成新的誤認。
明白﹕清晰了解。人常自以為明白,然後以自己的生存邏輯生活經驗分析、勸勉、指導,甚至責罵對方,卻從不真正關心聆聽別人的煩惱、感受或需要。但最可怕不在於人與人之間根本沒法完全徹底明白,而是就算你明白了那僅有部分,仍對任何實質改變無能為力。明白與被明白使人不孤獨,因為痛苦是兩個人的了。
〈愛情廢話辭典〉,文/傲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