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21 June 2011

符號

符號並非證明,既然誰都能製造出虛假或模糊的符號來。由此不得不接受(完全是自相矛盾地)言語的至高無上的權威:既然沒有任何東西能給言語作擔保,我就將言語當作唯一的、終極的保險:我不再相信詮釋。我把對方的任何話都當作真實的符號來接收;而且,當我說話的時候,我毫不懷疑對方也把我的話當真。由此可見袒露心跡有何等重要,我想從對方那裡把表達他感情的方式奪過來,並不斷地說我愛他;沒必要暗示或猜測:要想讓人知道一件事情,那就得把它說出來;但同時,只要它一經說出,那它就很有可能是真的。

〈符號──言語的保證〉──《戀人絮語》,羅蘭.巴特/著,汪耀進、武佩榮/譯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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