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25 August 2010

生命

我們何時才能真真正正的尊重生命,
單純地為死者感到哀傷?

不是利用他人的生死,
當作緊張刺激的連續劇,
當作滿足自己好奇心的工具。

不是利用他人的苦難,
來襯托自己的幸福。

甚至把別人的生命,用作粉飾自己審判別人的資格,
當作仇恨他人、仇恨種族的籍口。

車上的受害者是生命,
被殺的兇徒也是生命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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